Wednesday, August 30, 2006

實習紀錄@TrendsMag 之 總體印象

我實習的單位

對外稱:《時尚》雜志社,內部說法:時尚集團。很多人都以爲是某一本時尚類的雜志,甚至有人誤以爲就是《Vogue》,在此澄清一下。

時尚集團在中國稱得上時尚雜志界的龍頭,旗下的每一本雜志都能坐上行業內發行量和廣告量的前10名交椅。時尚集團在20世紀90年代就開始與境外媒體的版權合作。1997年9月,與美國IDG合資成立時之尚廣告公司,開始尋求國際版權合作;1998年4月,《時尚伊人》與美國著名女性雜志《COSMOPOLITAN》進行版權合作;1999年9月,《時尚先生》與美國著名男性雜志《Esquire》進行版權合作;2001年10月8日,美國赫斯特公司同意將《Harper’s Bazaar》版權授予時尚集團;2001年11月,美國國家地理學會所屬《National Geographic Traveler》雜志與《時尚旅遊》簽訂關于版權合作的正式協議;2003年與英國《FHM》雜志合作創辦了《時尚男人裝》。此外,時尚集團還創辦了《時尚嬌點》、《時尚男土健康》、《時尚女士健康》、《時尚好管家》、《時尚家居》、《時尚家居置業》、《時尚時間》、《時尚華夏人文地理》、《時尚座駕》、《Audi》雜志中文版等15本雜志。

引用來源:http://www.mediaundo.com/blog/A11133-1/index.html

辦公所在地點:北京中糧廣場。



雜志人員結構及工作流程

我所在的是一本以時裝爲主要內容的時尚類雜志。雜志有編輯部、財務部、廣告部、市場部、發行部等,由于時尚集團整合了自身的資源,因此就弱化了財務、市場和發行部在每本雜志的比重,而將其結合成一個集團的獨立部門,他們與每一本雜志的相關人員協同工作。我們的編輯部分爲了三個組:時裝組、美容組、社會組。除此之外,還有還有美編小組,負責圖片的編輯及排版、封面制作等。還有些輔助的但卻也不可或缺的部分:流程、版權等。


作爲一個編輯,每個月的月底是報選題,但通常報的選題需要排到到幾個月的雜志。例如七月底我們報了十一月的選題。之後的半個月就是確認選題及安排稿件寫作的階段。下半月就有連續的截稿日期,這時候通常是編輯們最忙的時候,因爲大家一般都會在截稿前才把稿子交出來。 截稿後的一周內,編輯需要與美編進行充分的溝通,以確認排版合乎要求。接下來就是editor-in-chief和chief editor的最後審稿,發彩樣、核紅、菲林、發廠。

當然不是固定的每個月都如此,我們八月份因爲要准備十月的20周年紀念刊時,就延後了十一月的稿子。此外,軟廣和廣告的安排時間與一般稿件也有差別。


編輯的工作

一般在確定選題之後就開始著手稿件的寫作。作爲一個雜志編輯,有時候也需要自己寫稿。但更重要的是將整篇文章/專輯的各項工作安排好:采訪對象、作者、圖片、贊助、排版等。首先當然是找資料(找資料通常是實習生做的最多的事情,無論是在報紙、雜志或是電視節目中),根據資料列出需要的文章結構、內容,編輯再考慮是否要邀請作者爲其撰文。聯系明星采訪任務,安排攝影師爲明星拍照。最後由編輯一手負責稿件的審核修改,圖片篩選,排版樣式等等。可以說,雜志編輯雜活兒幹得很多,因此不少高職位的編輯都會有一至兩個助手(或者稱助理編輯)。

Friday, August 25, 2006

四十天北京記憶 之 對比與追憶

拆遷,一個沈重的話題。比起搬遷來說,將自己生活了幾十年的家交與別人手中,再眼睜睜地看著它被推土機碾過,幾年後又有新的建築矗立起來,拆遷的感覺確實不能令人接受。而看到那些苟延殘息的老房子時,又不能不感慨石頭木塊搭建起來的shelter其實更掩人耳目,幸好我們活了下來。



動房子動地基,就是動了祖宗的根。有人爲了拆遷跑到TAM去自焚,有人卻躲在自家房子裏被動遷組燒死。 所以說人爲了自身安全什麽都做得出來,包括“殺己敬侯”的極端手法。撇開金錢權益,誰願意爲自己的安全付出如此大的代價?可見原因並不在此。



STOP! 在北京,不是哪裏都能去,不是哪樣都能說,不是哪事都能做的。上海的潛規則建立在財富上,而北京就建立在身份上。對于上海來說,北京人就是鄉下人;對于北京人來說,上海一個地方政府。愛憎恨分明。原諒我拿這兩個城市來做比較,兩者其實完全不同,也不是經由比較就能發現不同的。



如果是我,一定會去北京做生意。市場內需小,物價水品高,怎麽過活?權人多,流人多,趕潮的人更多。即使沒本事,也不會整個下午用書和咖啡打發,俗也要俗的有品位。

Thursday, August 24, 2006

四十天北京記憶 之 北京城

城市的街頭,可以分爲拆分爲動態模塊與靜態模塊。靜態模塊控制著時間上的形態,沒有什麽延展性,研究的太多,簡直可以忽略了;動態模塊在區域上保持相異,對于旅者來說很有看頭。


恨一個城市,是恨城市中的人;愛一個城市,是愛城市的街頭。就像那裏,還有那裏和那裏,引得人駐足——有人說城市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展覽館。而觀賞的精髓在于與腦中的記憶相悖的景象,看了能讓人發笑、發癡、發呆。


我並不喜歡在北京逛街。光鮮的街頭太過整潔,隔了一條馬路卻立刻肮髒無比。還有權力在其中交錯相生,迷宮一般的亂人眼目。在街上一小時候,貝殼頭就發黑了,美曰:歲月衝刷的痕迹。有人躺在街邊的青草上數錢,之後有人看地圖,情侶吵架,警車掠過身邊。大街只有一個方向,行人卻有八個方向。一擡頭便絆倒,一低頭便撞傷,向前走迷失方向,向後退阻撓重重。在北京的街頭,該怎麽走路?



你懂麽?我們爲什麽過活?是爲了琴盒裏的幾張紙嗎?施與者是變態的,他們以爲地面上的一切都會低于自己的眼光,抛錢的動作也無異于餵狗的動作。在這一個眼神一個手勢之間的十秒鍾內,他們極度滿足,非常好,如此上瘾。施與者與授予者,就沈迷于這場SM盛宴中了。



藝術家,不僅在殿堂中,街頭藝術包括這維系保暖的手藝。吹捏拉擠是他們的手段。你知道麽,越是古老的手藝越是現不出來,它們充滿著著對大自然的禁忌。



旅人,一個寬泛的概念。旅人都是有目的的,街頭是他們的隧道,終點是節點,永不會停歇的。北京是不友好的,它有巨大的包容性,但沒有人能夠在其中隨意穿梭,簡而言之,旅人在這裏,並不自由。


Wednesday, August 23, 2006

四十天北京記憶 之 北京人

回來之後,就什麽也不記得了,聽著上海話卻有些生疏。北京的樂子要自己找,因此我便沒找到什麽。


南池子大街,太老又太新,讓人很難接受。就像北京的其他地方一樣,舊的東西要刷上豔紅的漆,而新的東西卻要戴上一個古式的頂。骨子裏總是守著這座皇城的,以至于舶來品都必須染點“龍氣”才能使用。很有趣,卻並不能令人接受。


北京人並不聰明,有些耿有些木,有些喜歡用調侃來裝點自己。喜歡喝酒,酒量卻不都很大。事兒媽,喜歡嘎鬧猛——樓上參政議政,樓下就參事議事了。這些人暫且可以用“族群”來分類,這個族群試圖借助改變影響自身的外部因素來調節一切,在這點上我相信這個族群和通常所認爲的米國性格十分相似。因此繼續探究下去會發現更多驚人的相似,這裏不展開討論。族群善于發現問題,但不擅長解決,依靠外力的功夫也僅限于嘴上,所以成事者寥寥。族群好鬥、能思考,卻總不能思考到點上。如果說這是南北文化差異的話,更確切的應該歸咎于海派文化獨樹一幟的局面,似乎這個族群更“中國”一些,能夠有更多的認同。無庸置疑,我們不能否認這一點。



老根基,新果實。反差強烈的搭配,沒有人能夠避免的了。



其實還是覺得家鄉最能夠把自己勾住,即使那天從不藍,水從不清,人從不討喜歡。我們不知怎麽學來的眼光,永遠都是比較著去看,你和我,現在和過去,左邊和右邊……差異滋生了願望,又嬗變爲欲望,于是城市便永遠不滿足于這種平穩的衰老,就好像一個打開了胸腔的老人,看得見所有內髒都已換成了人工器官。